摘要
华银集团网站建设合同
文件内容
网站建设合同
甲方:湖南华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湘潭三人行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页制作的服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页制作;
乙方代为甲方申请网站域名,申请网站备案,乙方提供网站空间和互联网接入带宽。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提供甲方网站空间大小为 1024MB即1G。
如果乙方因其他原因难以继续服务,乙方有义务全责为甲方迁移网站空间到其他ISP或hosting提供商,保障乙方网站不中断。
三、网站建设内容
见合同附件一《网站服务定单》
四、网站开发周期
甲方应对网站总体风格设计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
由乙方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方案,乙方收到甲方材料及预付款项后 七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方案并交甲方认可;
甲方可对设计方案提出整体风格的修改,针对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 七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和甲方磨合以确定最终方案,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行提出修改意见的,涉及的费用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方案和首页样稿后,乙方在 七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制作;
总体制作周期应因甲方提出网站修改次数及其修改所用时间而顺延。
五、验收确认:
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验收。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使用标准通行的浏览器IE7、Firefox浏览合同规定的网页,以进行验收。
验收时,依据三款中指定的《网站方案订单》,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验收期为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的当日起的连续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解决后,立即电告甲方确认;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使不签收、也不提出书面异议,此种情况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六、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合同签定甲方即应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验收后7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如实际制作页数超出协议页面或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动态效果、网页特效和其它功能等按《网站制作收费明细表》收费,甲方应在验收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并支付本合同制作超出部分费用。
其它:
七、后期服务问题
1.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网站维护和网站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使乙方能独立进行网站更新和维护,免费提供7×8小时技术支持;遇重大问题如:更换版式、增加网页、增加功能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除不可抗因素外,乙方保证甲方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开通率为99%。
3.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八、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十、 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华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湘潭三人行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雨湖区车站路潭城宾馆715室
帐号: 帐号:43001505063052501132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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